JTG3432-2024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/T 0302-2024 粗集料的筛分试验

仪器设备

  • 试验筛:方孔筛,孔径根据集料规格选用。2.36mm及以下孔径试验筛,应采用满足GB/T6003.1中规定的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,其筛框直径可选择200mm或300mm。4.75mm及以上孔径试验筛,应采用满足GB/T6003.2中规定的金属穿孔板试验筛,其中4.75~37.5mm试验筛,其筛框直径为300mm,而53mm及以上孔径试验筛,筛框直径应不小于300mm。(新规范删除了原规程附录A中关于试验筛的相关规定,而是直接引用了GB/T6003中的相关技术要求;新规范2.36mm标准筛要求金属丝编织网,这个和JGJ52-2006中的要求不太一样,采用JGJ52-2006的新标准方孔砂石筛,其中2.36mm标准筛是穿孔板筛网,强迫症表示很难接受)

  • 摇筛机:无要求。

  • 天平:感量不大于称量质量的0.1%。

  • 烘箱:鼓风干燥箱,恒温105℃±5℃。烘干能力不小于25g/h。烘干能力验证方法:清空烘箱,用1L玻璃烧杯盛500g(起始水温为20℃±1℃)放入烘箱,在105℃±5℃烘干4h,计算每个小时水质量损失。应检验烘箱中各支撑架的四角及中部。(新概念,烘干能力,并给出了验证方法,赶紧想想验证记录怎么写吧)

  • 盛水容器:浸泡试样用容器,如不锈钢的金属盘。

  • 温度计:量程0~200℃,分度值1℃(烘箱用)。

试验准备

将样品缩分(新标准关于样品缩分变化较大,其中有一条,样品过于干燥不能使用四分法)至要求质量(相对于原规程有变化,以保证试验时样品有效颗粒数量)的试样两份,105℃±5℃烘干至恒重,并冷却至室温。(新标准在术语解释中给出了恒重的定义,指烘干过程中,在规定温度条件下间隔不小3h的连续两次称量,其质量变化不大于0.1%达到恒重)

     备样程序:取样------》缩分-------》烘干-------》冷却

试验步骤

4 干筛法试验步骤

4.1 取一份干燥试样,称其总质量(m0)。

4.2 将试样移入按筛孔大小从上到下组合的套筛(附筛底)上,盖上筛盖后采用摇筛机或人工筛分约10min(先用套筛筛分,然后进行人工补筛,套筛筛分有这两种方式可供选择)。

4.3 试样经套筛筛分一定时间后,取下各号筛,加筛底和筛盖后再逐个进行人工补筛。人工补筛时,需使集料在筛面上同时有水平方向及上下方向的不停顿的运动,使小于筛孔的颗粒通过筛孔。将通过的颗粒并入下一号筛上,并和下一号筛中的试样一起过筛,顺序进行,直至各号筛全部筛完为止。

4.4 人工补筛时应至每分钟各号筛的分计筛余量变化小于试样总质量的0.1%,(原规程是“小于筛上残余量的0.1%为止”,并在条文说明中给出解释“不过是一种经验性的观察,不可能真正去称量”,新规范将筛上残余量改成了试样总质量,相对于原规程其实是把要求降低了)并按照如下方式确认:

将单个筛(含筛底和筛盖),一只手拿着筛子(含筛底和筛盖),使筛面稍微倾斜;将筛子一侧斜向上猛力打击另一只手的掌根,每分钟约150次;同时每25次旋转一次筛面,每次旋转约60°。(新规范中新增,人工补筛要做到什么程度,确认方式都给你写的明明白白的,但是每个筛子都做确认,会不会有点繁琐)

4.5 各号筛的分计筛余量不得超过以下确定的剩留量,否则应将该号筛上的筛余试样分成两小份或数小份,分别进行筛分,并以其筛余量之和作为该号筛的分计筛余量。(原规程是如果某个筛上的集料过多,影响筛分作业时,可以分两次筛分;相对于原规范的可做可不做,新规范更多的是强制的意味,并且新规范要求的是分计筛余量,不管你开始筛的时候有多少试样,经过人工补筛后,最后留在筛子上的量不能超过剩留量限值,否则必须分成几份进行筛分)

  • 对于筛孔小于4.75mm的试验筛,剩留量(kg)为7kg/m²×筛框面积(m²);

  • 对于筛孔为4.75mm或以上试验筛,剩留量(kg)为2.5kg/(mm·m²)×筛孔直径(mm)×筛框面积(m²);

  • 对于轻集料,剩留量为筛上满铺一层时试样的质量。(新规范新增,剩留量限值只和试验筛有关,因此可以提前打印出来贴到集料室了)

4.6当筛余颗粒粒径大于19mm时,筛分过程中允许用手指拨动颗粒,但不得逐颗塞过筛孔。当筛上的颗粒粒径大于37.5mm时,可采用人工转动颗粒逐个确定其可通过的最小小孔,不得逐颗塞过筛孔。(新规范新增)

4.7 称取每号筛的分计筛余量(mi)和筛底质量(m)。

5 水洗法试验步骤

5.1 取一份干燥试样,称其总质量(m0)。将试样移入盛水容器中摊平,加入水至高出试样150mm。根据需要可将浸没试样静置一段时间,便于细粉从大颗粒表面分离。普通集料浸没水中不使用分散剂。特殊情况,如沥青混合料抽提得到的集料混合物等可采用分散剂,但应在报告中说明。(原规范:5.2将试样置一洁净容器中,加入足够数量的洁净水,将集料全部淹没,但不得使用任何洗涤剂、分散剂或表面活性剂。)

5.2 根据集料粒径选择4.75mm,0.075mm,或2.36mm,0.075mm组成一组套筛,其底部为0.075mm试验筛。试验筛的两面应先用水湿润。

5.3 用搅拌棒充分搅拌试样,使细粉完全脱离颗粒表面,悬浮在水中,但应注意试样不得破碎或溅出容器。搅拌后立即将浑浊液体缓缓倒入套筛上,滤去小于0.075mm的颗粒。倾倒时避免将粗颗粒一起倒出而损坏筛面。(原规范:仔细将容器中混有细粉的悬浮液倒出,经过套筛流入另一容器中,尽量不将粗集料倒出,以免损坏标准筛筛面。)

5.4 采用冲洗等方法,将两只筛上颗粒并入容器中。再次加水于容器,重复5.3中的步骤,直至浸没的水目测清澈为止。

5.5 将两只筛上及容器中的试样全部回收到一个金属盘中。当容器和筛上沾附有集料颗粒时,在容器中加水,搅动使细粉悬浮在水中,并快速全部倒入套筛上;再将筛子倒扣在金属盘上,用少量的水并助以毛刷将颗粒刷落入金属盘中。待细粉沉淀后,泌去金属盘中的水,注意不要散失颗粒。(原规范:5.6将套筛每个筛子上的集料及容器中的集料全部回收在一个搪瓷盘中,容器上不得有沾附的集料颗粒。新规范描述的更细致)

5.6 将金属盘连同试样一起置105℃±5℃烘箱中烘干至恒重,称取水洗后的干燥试样总质量(m1)。

5.7 将回收的干燥集料按4中干法步骤进行筛分,称取每号筛的分计筛余量(mi)和筛底质量(m)。

结果整理(条理更加清晰)

6.1 干筛法筛分

6.1.1 试样的筛分损耗率按式(T 0302-1)计算,准确至0.01%。(原规程只有损耗量的计算公式)

6.1.2 试样的各号筛分计筛余率按式(T 0302-2)计算,准确至0.01%。(原规范要求精确至0.1%。)

6.1.3 试样的各号筛筛余率Ai;为该号筛及以上各号筛的分计筛余率之和,准确至0.01%。(原规范要求精确至0.1%。)

6.1.4 试样的各号筛通过率Pi,为100减去该号筛的筛余率,准确至0.1%。

6.2 水筛法筛分(删除了0.075mm通过率冗余的计算公式,舒服)

6.2.1 试样的筛分损耗率按式(T0302-3)计算,准确至 0.01%。(只计算干筛部分的损耗,原规程只有损耗量的计算公式)

6.2.2试样的各号筛分计筛余率按式(T0302-4)计算,准确至0.01%。(原规范要求精确至0.1%。)

 

6.2.3 试样的各号筛筛余率Ai,为该号筛及以上各号筛的分计筛余率之和,准确至0.01%。(原规范要求精确至0.1%。)

6.2.4 试样的各号筛通过率P,为100减去该号筛的筛余率,准确至0.1%。

6.3取两份试样的各号筛通过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,准确至0.1%。(原规范未明确说明保留位数)

允许误差

7.1 一份试样的筛分损耗率应不大于0.5%。(不用再纠结于原规范干筛法中4.4条和6.1.1条中的冲突了,原规范为不大于0.3%)

7.2  0.075mm通过率重复性试验的允许误差为1%。(新规范虽然删除了0.075mm通过率的计算公式,0.075mm通过率可以通过0.075mm筛的累计筛余计算出来)

注:有什么不对或者理解不到位的地方,敬请指正

以上文章来源于公众号:工程试验检测笔记,南辕北辙。转载请联系原作者。